该简历称刘某某为复旦大学2019级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个人照片较为暴露。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曾发布经济学院2019级本科生 (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记者查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单中并无刘某某,其他专业也无刘某某。多位复旦大学学生称,专业分流名单包含该级经济学院所有学生,称所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均在大一时进入实验班,未分专业,在大二时进行专业分流,由学院公布分流名单。
据报道,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女子并非该校毕业生,应该系不实信息。记者尝试拨打该简历上的手机号码,无人接听。而从简历介绍上来看,23岁的女子刘某某求职意向是文秘/行政,其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本科就读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实习经历包括两家位于上海的企业,职位分别是总经理秘书、经理助理。
无论是从学历上来看,还是从工作经验上来看,都是十分优秀的,如果说是第一次找工作没有经验,所以误将自己的私人照片放上去了,还可以勉强说的过去,但是作为一个有两家工作经验,并且毕业名校的求职者而言,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就属实不应该了!难道求职者不是无意,是有意放的?
通过简历上留下的手机号联系机主,对方回应称,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而当被问道,这位机主是不是刘姓女子?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机主表示不愿多说,担心伤害。那么很明显机主对于照片上的人是知情的,只不过该简历并非是手机号的联系人所发,那么又是谁将简历发给公司的呢?以及简历上面除了照片在,其他的信息都是属实的吗?
于是就有记者联系到了简历中提到的两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另一家企业员工表示不清楚此事。也就说明简历上的工作信息是伪造的,除了工作信息,学历是否属实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属实,简历上的女子并非本学院的学生,那么也就意味着手机号是被人盗用了,工作信息以及学历均是伪造的,照片可能确其人,有可能像机主说的,被恶意报复而投递的!
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记者称,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但这位机主是不是刘姓女子?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机主表示不愿多说,担心伤害。另有网传截图显示,6月24日,一家企业的林姓人士发朋友圈放出了上述简历图片,并对该女子及复旦大学进行了指责。记者找到上述林姓人士,其担任上海及外地多家企业的执行董事。26日晚,他告诉记者,确如他发在朋友圈所说,他所在的企业收到了这份简历。他表示,既然手机主人表态是恶搞,他将删除那条朋友圈。
事情基本上已经很清楚了,除了照片和手机号外,其他的信息均是伪造,而手机号或者照片可能是其他人的恶意报复,对此,律师表示,未经他人允许恶搞他人照片,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人未经许可,盗用他人照片制作恶搞的简历,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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