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道来看,端午节划龙舟是当地民间的一大看点,但是早年间,当地“逢划必斗,逢斗必打”,历史上多次出现过械斗伤亡事件。2008年6月,有村民因划龙舟产生纠纷,互扔矿泉水瓶、舟桨等并引发冲突。此外,民间龙舟活动还存在摊派、低俗、迷信等现象。当年,瑞安市政府大范围征求意见,最后决定禁止民间划龙舟。
今年,禁令继续执行,“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然而,一禁了之固然省心,却有因噎废食之嫌,有待商榷。至少应该问一句:除了严禁,是否还有更好的方式?回看历史,很多体育活动都源于民众自发组织,经过岁月的洗礼,逐渐形成了比赛规则,演化成规范化的体育竞赛。
那么很多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划龙舟”这个传统的活动,会被定义成违法行为呢?当地政府表示:划龙舟活动存在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这件事也是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媒体们也忍不住对这件事做出了评论。有媒体评论“别扛民俗大旗带节奏”,还有媒体评“管理不应一刀切”。而之所以要全面禁止划龙舟,是当地因为这件事情引发了很多纠纷,甚至是冲突。所以瑞安市政府大范围征求意见,才决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
做为端午节的传统活动项目,划龙舟也源自民间,已有上千年的悠久历史,不仅富有观赏性,民间参与热情也一直旺盛。每年端午节期间,很多地方都会举办赛龙舟活动,既有助于锻炼身体,传承传统文化,丰富当地群众的业余生活,也吸引了很多游客观光,拉动了旅游经济发展。可见,民间划龙舟益处多多,不宜因出了点事,有负面问题就一概否定。
事实上,针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地方政府可以扬长避短,依法规制,采取更加科学的管理手段,制定有效的约束措施。比如,将责任贯彻到基层,安排一些安保人员,防止发生打斗、摊派等不法行为,要求参加人员穿戴救生衣、购买保险,并安排救援人员现场应急,保障民间划龙舟有序开展。需要看到的是,人民群众对民间体育活动有着饱满的热情。
各地随处可见的广场舞、跑步、羽毛球、飞盘等,均有大量的人群参与。这体现出大众对身体健康、精神享受的质朴追求,是美好生活的刚需,这种热情值得鼓励和支持。各地政府应站在服务于民的立场,以及发展全民体育、建设体育强国的高度,对各项民间体育活动报以理解和宽容,积极提供各种有益于开展民间体育活动的支持政策。通过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推动民间体育活动自由生长、健康有序发展,这才是“服务者”角色的应有之义。
但这种一刀切方式固然省心,但媒体认为应该会有更好的方式。比如最近很火的贵州“村BA”“村超”。村民们踊跃参加比赛,在比赛中难免也会受伤,但从来没有阻碍村民的参与热情。近来火爆出圈的贵州“村BA”“村超”,就是当地村民自愿组队参赛,在比赛的过程中,难免也会出现激烈碰撞、意外受伤等风险,但并未阻碍村民的参与热情。如今,“村BA”还获得了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的肯定,升级为全国大赛,迎来了高光时刻。点击收藏本站,随时了解时事热点、娱乐咨询、游戏攻略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