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登山队2名队员在距离登顶珠峰不到400米时,为救人放弃登顶计划的义举赢得广泛赞誉。6月3日,记者在微博上发现有网友发布消息称,被救者只愿意承担1万美元救援费用中的4000美元。记者联系上湖南省登山队领队范江涛、谢如祥,他表示情况属实,自己很生气,已经决定和另一救人者自己承担这笔费用,也很想问问被救者到底是为什么。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被救者为湖南50岁的登山者刘女士,她是在5月18日登顶珠峰下撤途中遇险获救的。而她从抵达加德满都到登顶仅用时13天,是标准攀登周期的三分之一。没有谁每天闲的三天两头登顶,很多人一辈子就是这么一次恰好随队的机会。前期基本是三五年的训练,然后是多趟飞机、申请通行证、观察天气窗口期等等的费用和机会。
最后终于找到机会,一次性随队登顶。很多人失败后,终身在没有合适的机会去圆梦。这次俩人在只有400米的地方放弃登顶,等于是一步之遥距离的地方,放弃了自己梦想。这一笔的费用就是金钱无法计算的。而每次登珠穆朗玛峰大约一人30万~50万的装备、许可证、机票、耗材、食宿、向导等等费用,两个大哥基本小一百万的费用,就这么打水漂了。
而且,这事儿处处透着一股诡异,登顶者刘女士能掏出40万走商业攀登路线登顶珠峰,身份却是湖南银行株洲分行的一个“普通员工”,机要员。据我所知这种银行的员工工资收入并不高,满打满算给她算10000块一个月,40个月就是3年多的工资收入,拿去打水漂一样的打个卡,你舍得吗?
登顶之后立刻就有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完全无视这事儿背后的真相,厚颜无耻的拿烂疮当桃花,普通人能够享受这个待遇吗?每个自掏腰包登顶珠峰的人,都能获得市级日报(属于党报党刊)第二版的整版报道吗?你以为商业攀登登顶珠峰是多大个事情呢?既没有任何科考价值,又不具有任何探险性质,你是被夏尔巴人抬上去的,你当市级日报的整版报道那么不值钱呢?
所以这不是什么“网暴”,这是公民作为纳税人合情合理合法的监督权问题。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注意,这个女士被发现的时候:其氧气已用完,脸部已覆盖薄冰,手已冻伤,生命体征微弱。范江涛猜想,这是一名被夏尔巴放弃救治的攀登者。
为什么夏尔巴人会放弃她?因为在所有攀登喜马拉雅山的专业登山者之间,以及和向导的协议上,都写明一条——任何人没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也不得轻易救助别人或搬运尸体下山。登山路径的两旁,都能看到躺着很多攀登失败的遗骸。没有人帮助运回大本营,因为太危险了。在海拔8000米以上,任何一点疏忽,或者一些不必要的动作,都可能造成自己体力、氧气不足,变成下一个尸体,所以登山队员都知道,如果你出现了问题,无法移动,别人很可能抛下你。
这种行为不但不会被认为是不人道,而且算是一种登山者之间的默许规则。除非夫妻、父子这样不离不弃的关系,在地球最危险的地方之一,别期待别人浪费自己的生命来帮助你。而俩个湖南队员正是在距离顶峰400米的恶劣地形下,帮助已经没有意识的女士回到了营地。光是其中可能冒的风险,过程都可以拍一部纪录片。
这不是路边发现个倒地大爷、小区池塘救个孩子那么简单。非要说危险性,几乎和冲入个火场里面救人,冬天跳入冰窟窿抢救差不多的危险。这背后的成本是两条自己的生命,又要算多少美金?这次的事件真实让人大开眼界,果然极端条件下才能见人心。希望这位女士的银行领导知道有这么位“爱岗敬业”的好员工。如果对方真的手头不方便,是不是能代表单位感谢以下两位勇士,至少别让人家垫钱。伤了两位勇士的心,也让很多人不再相信救人有好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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