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攻略 > 新闻资讯

在校大学生骗取商家赔偿金,作案40余次!

发布时间:2023-05-31 13:18:38作者:小编酱

据警方介绍,今年5月初,某零食电商向警方报案称,该公司网上销售的产品疑似为同一客户多次购买,收货地址均在某小区。顾客反映罐头食品、蛋糕等中有异物,如昆虫、毛发和发霉的东西。,并要求赔偿,并威胁要在网上曝光不赔偿。据了解,面对同一顾客的大量投诉,该食品公司高度重视,要求顾客寄回“问题商品”进行核实。袁一反常态,只退了43件“有问题”的产品。食品公司收到退货后,发现异物有明显人为痕迹,涉嫌恶意勒索,于是向警方报案。大家想贪小便宜可以利用正常的方法,但是这位同学行为已经涉及敲诈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经过调查,警方将目光锁定了一名在校学生袁某。袁某,20岁,山东某学校大学生。根据袁的说法,2021年10月,在一次网上小吃后,他意外地在食品包装中发现了一个微小的不明黑色物体。袁试图向商家索赔,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赔偿。拿到赔偿金后,袁某似乎尝到了甜头,觉得这是一条赚钱的路子。于是之后他多次故意在买回的食品中添加异物,勒索商家赔偿。他前后作案40余起,索赔共计7800余元。



经过办案民警夏干桥的缜密侦查,袁某供认不讳。警方逐渐掌握了袁的犯罪证据,并于5月17日下午将其抓获。面对审讯,袁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仅如此,袁某的同学孙谋也模仿这种套路,用同样的方式炮制类似的“投诉”,对同一家企业进行恶意索赔。但由于涉案金额较小,经警方批评教育,他已全额退还相关款项,并亲笔写了道歉信。湖北吕浩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或者要挟被害人,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是3000元,后来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财物三次以上的行为,虽然数额不大,但涉嫌敲诈勒索罪。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护促进会副会长、食品行业分析师朱表示,一方面,食品企业要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带给消费者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同时,要坚决抵制以维权为名敲诈勒索的营利性恶意投诉,防止各种非法手段的虚假举报和恶意索赔,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那么面对袁同学恶意索取赔偿金你怎么看呢?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资讯。 欢迎关注本站,无论是时事热点,新闻资讯,游戏攻略与各类资讯,你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今日编辑铺热门推荐:美食城大亨 人生重开模拟器 宇宙起源 精神病院
收藏

相关资讯

相关游戏

更多 >
  • 热门资讯
  • 最新资讯
  • 下载排行榜
  • 热门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