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宣布境外债暴雷而被香港法院判令清盘的阳光城又出了大麻烦。这次与上次一样,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再一次正式宣布违约。
2021年11月1日,阳光城在第3季亏损,旗下多只债券寻求展期,包括三只美元债提出交换要约,以及对五只美元债的契约修订进行同意征求。消息导致两只境内公司债「20阳城03」和「20阳城01」跌41%及38%,并触发停牌。
上面文章中的“21阳城01”,这只债券的情况是:
“21阳城01”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下同),票面年利率6.9%,债券期限为5年。该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1月22日。
并且,该债券在去年1月份已经展期过一次:
“21阳城01”原本应于2022年1月24日(因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一年利息,但阳光城在1月18日公告,公司尚未全额筹集“21阳城01”所需兑付利息。将本次付息日展期至2023年1月22日,票面利率仍按6.9%计算,利息保持不变,展期支付的利息不计算孳息。
然后时间来到了2023年1月份。此次,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1.8亿元)、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1.38亿元)。
“21阳城01”在2023年1月30日开市起停牌。
之所以没能还清本息造成违约,在阳光城的2022年业绩预告中可以看出,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0亿元至110亿元,2021年同期亏损59.5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91亿元至121亿元。
有问题的何止是阳光城…基本上非央企的房地产企业都会暴雷…
我真就奇了怪了,一套房子的买卖,买家出了钱办了贷款,银行把钱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已经把钱拿到手了
因为开发商的各种作死行为,把钱挪用到其他地方,导致房子没法交付,老百姓在这个过程当中是最弱势群体,花了几十年的积蓄却拿不到房子,这种算不算诈骗?
现在私营房地产集体暴雷,政府逼迫银行在原来已经盖棺定论的一笔笔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额外给房地产企业注资,让它完成楼盘建设确保交付,算不算变相开水龙头往房地产里灌水?
阳光城22年的年报预告中,可以看到22年净利润预计是亏损80-110个亿,同期21年是负69亿,而更早一点20年是正的52亿。其实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暴雷房企的财务指标数据。
阳光城是具有代表性的闽系房企,具有闽系房企的共同的特点。前几年他们就是靠的高周转,高杠杆在全国范围内扩张,吃的了房地产高速发展尾期的红利,成为了千亿级别的TOP级房企。
但“三条红线”的融资限制政策一出来,阳光城就理所当然的被划分为“红”档,虽然后面他们通过财务方面的调整,降级为“黄”档。而那个时候,房地产为了降档融资,各种明里暗里的手段都使出来的,企业是否真正在降低负债,显然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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