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天津。女子家里老人去世用年假请丧假遭领导质问。当事人王女士称,家里有老人去世便跟公司说明了情况,但公司说不能请丧假,跟公司确认可以请年假后就请了2天年假,因为后续事情比较麻烦,想再请一天假,却被公司领导反复以“太爷爷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拒绝,并质问“亲戚的问题跟你有何关系”“你对公司有何贡献”。
对此,王女士回怼称“家事当然和我有关系”“太爷爷还得看我什么时候做完工作再死?”最后双方沟通无果,王女士提出离职。公司以“太爷爷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未批丧假于法有据。此事引发热议后,有法律人士评论称,按目前的法律规定,丧假中的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该公司员工太爷爷去世确实不是请丧假的理由。
法不外乎人情,不能请丧假不代表不能请假。法律人士认为,除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亲属去世,可以通过申请休年假、请事假等方式奔丧,无特殊情况单位也应尽量通融。同时,请丧假期间企业应正常发工资,还应该根据路程适当给路程假。
从该女子晒出的聊天记录来看,入职13个月,除了羊呢,基本没请过假,而且入职说的是4500元月薪,现在只有2300,估计做的也是类似行政人事的工作,放两三天假不打紧人不敬,组何以为人如此不近人情的老板相信也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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