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一5岁男孩被母亲虐待致双腿截肢,他还曾被生母用冷水泡脚、热水烫头等。
目前,男孩母亲已被批捕。3月31日,男孩父亲门先生称,近期还要带儿子去复查眼睛,“不能让他眼睛也看不见。”
门先生此前表示,他长期在安徽蚌埠打工,而5岁的儿子与其亲生母亲则住在江苏南通平潮镇,门先生每个月会给家里寄生活费。
平时虽然会和孩子母亲通话,但门先生此前并不知道儿子受母亲虐待。
今年1月2日,孩子母亲打来电话说儿子生病了,腿不能走路。
门先生赶回家后,发现儿子双脚红肿,第一节脚趾已经发黑,便送去医院治疗。
儿子表示,妈妈让他站在冷水里,还用热水烫他。门先生怀疑儿子被虐待,遂决定报警。
因双足坏疽,小宣2月1日接受了双侧小腿截断手术。
门先生的儿子被虐待后现在视力很差,或将很难恢复。“不能让孩子的眼睛也看不见。”
门先生称,儿子的腿没保住,但他一定要把儿子的眼睛治好,下周计划先到上海复查眼睛,如果没有更好的治疗方案,他还要带儿子去北京求医。
幸运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
搞不懂亲生母亲为何如此虐待自己的小孩。只是太意外,让人很诧异。
如果说是后妈的话,像这样的事情那还算是常态。不过亲生母亲做出这样的事情,确实很少见。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在搞不懂人性为何如此的扭曲,都说虎毒不食子。
但经历这件事情以后,才发现凡事无绝对,很多事情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更何况是面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何况对方只是一个5岁的孩子,更何况对方是未成年人。
所以说有些人真的不配为人,有些母亲也不配为母亲。
成年人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法律要是能饶恕,道德也饶恕不了。要是道德能够饶恕,5岁的男孩和广大朋友也饶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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