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细思极恐的神秘失踪案
在60年代的时候,村里有一个女人,才三十来岁老公就死了,留下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那个年代家家生活都困难呀!谁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给她家吃,帮不上忙,没有办法她经常上山采点野果野菜,有时候去别人家地里偷地瓜回来给孩子吃。有一天大清早,邻居听见两个孩子在屋里哇哇哇大哭,就进屋去看了看,发现这个女人不在家,大家都说她一定是扔下孩子跟别人跑了,大家都在骂她没有人性,不配做个母亲。两个孩子后来就被村里送到民政部门,被别人领养走了。过了很多年,有村民去山里放牛,有一头牛丢了,他进山去找牛,在一棵大树上发现了一个人的骨头架子,就报告给了当地的公安机关。经过走访调查,有岁数大的村民认出了尸骨身上残留的衣服,说是很多年前失踪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应该是上树摘野果子,往下跳的时候,被树枝挂住了衣服,说什么也下不来,硬是带冻带饿的死在树上了,村里就把她和她男人埋在了一起。那两个被送出去的孩子,遇到了好人家收养,供着上大学毕业出来都有了很好的工作,比村里同龄的孩子过的都好。那个男孩子后来还当上一个什么局的局长,专门回到村里认亲,给自己的爹妈重新修了一个墓地,年年都开着车回来给父母上坟。
对于“灰色”你了解多少
01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灰色”。先举一个真实的案例。为了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我们在这里用小A来称呼当事人。小A是某县单位职工,她老公在市里工作。为了能调到市里和老公团聚,她不得不四处去找门路走关系调到市里。然而,调到市里3年后,她就跟老公离婚了。原因是她调到市里后,生了一个小孩,长到一岁后,他老公看小孩越来越不像自己,遂起疑心,偷偷带着小孩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小孩真的和她老公没有血缘关系。她老公一怒之下把她告上法庭,控告她对婚姻不忠,让她净身出户,并赔偿损失。小A净身出户,自己一个人抚养一个小孩,又要上班,非常辛苦,一怒之下,她把当年帮她调动的官员告上了法庭,告他,要求赔偿损失并抚养孩子。谁知官员不认账,认为她当年是你情我愿的,是,不是。而小A控告说,官员就是,她和官员,他都已经五十多岁了,都谢顶了,并不是自己自愿。而官员也反驳说,我并没有强迫她,她是自愿的。双方争持不下,最后法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小A拿出官员她的证据。小A说,小孩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通过DNA鉴定,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然而,法庭并没有采纳,因为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不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并不能证明官员就了小A。最后,法院只判定,官员必须支付抚养费,而小A提出的指控并不成立。那么,这种介于和之间的婚外性行为,既不是,也不是,怎么给它定性呢?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灰色”了。是指男性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其特点有二:违背妇女意愿;强行。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3个特征:的双方有配偶,可以都有配偶或一方有配偶。双方都是有意愿的。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灰色介于和之间,它是指的一方并非情愿,但也不反抗,而是迫于各种原因,心不甘情不愿与表面自愿与对方的行为。灰色的特征是:的一方有意愿,另一方没有意愿。一方迫于别一方的压力或利益的引诱,为了利益不得不同意。是违背道德的婚外性行为。从理论上讲,法律并没有给灰色明确的定义,因为它并不符合法律适用范围。也就是说,灰色并不违法,但违背伦理道德。02 然后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场潜规则”职场潜规则就是没有明文规定的、约定成俗的、被广泛认同的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一些职场规则。比如: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职场保身哲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躺平思想。多种花少栽刺的职场生存之道。互相拆台一起垮台、相互吹捧共同进步的职场升迁秘籍等等。03 “灰色”和“职场潜规则”的区别和联系首先明确:“灰色”和“职场潜规则”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职场潜规则有几十条,其中就包含有“灰色”。“灰色”不触犯法律,但违背道德伦理。职场潜规则包含灰色,灰色只是职场潜规则里面的一种。04 我们该如何规避职场潜规则或灰色?坚持“人间正道是沧桑”的理念,在职场中弘扬正气,自觉职场潜规则。为人公道正派,在职场中潜别人办事,不见色起意。常思职场潜规则之害,自己不参与就好。调整心态,看到别人因走潜规则而获利不眼红,不跟风。我是犁子,职场精英培训师。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历史上有哪些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记载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令人发指的多了去。比如扎木合70大锅煮活人。扎木合在著名的十三翼之战,击溃了结义兄弟铁木真。而扎木合打仗要厉害的多,他的3万人将铁木真主力打的溃逃,捉住了不少俘虏。然而,此战扎木合也损失了不少兵力,更气愤铁木真诡计百出的离间自己部下。蒙古人本来就凶残,这种情况下,扎木合拿出70个行军大锅,将捉到的铁木真战俘全部活活煮死。史称“七十锅惨案”!这并不是把大锅烧好了热水,将人扔进去烫死。这样人不用多久就会被烫死,当然也是非常惨。而是先将大锅的水烧到一定温度,然而强行将后的战俘丢入锅中。此时水的温度很烫,但绝对不致命。战俘被烫的皮开肉裂,却不会死去。随着大锅水继续加温,这些战俘在大锅中疼痛无比,惨呼狂叫,被折磨很长一段时间这才被烫死。死的时候,每个战俘都不成人形,皮肤全部脱落,五官成为一片肉酱,比泼过硫酸的人可怕百倍。目睹这种惨状,各部落领袖都极为不满,认为扎木合过于凶残。为这么一个残暴的人效力,将来说不定落到同样下场。于是,大家认为铁木真比较宽厚,赏罚分明。所以扎木合虽然打赢了战争,他的部下却纷纷投靠铁木真。此战铁木真败而得众,使其军力得以迅速恢复和壮大。
你最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什么
初赏墨香,不成文稿。错白字连篇,词不达意。也得文友们赞赏,贫生在此有礼了。请大家多多包涵。。。我也讲一个心中的秘密,但心里是不想讲出来的,过些时间化过算了。所以今天忍不住说出,就把相关信息变化一吧。我出门做事。遇一老友,为各面方便,他便让我住他家里。当时他家无外人,媳妇也没在家。所以我和两个朋友就一起住他家里了。时间不长。有天他爱人回转。对我等极为热且。虽初次见面,也为老友一般招待我等。二天晚上天聊。念起去:哈啤消夜。于是我等五人出去拉摊对饮。酒致八分(我因奸酒,饮致六分),我便提议收队休息。于是大家便散步回转。我饮的少,走的快些。他们仨多点,故慢点。友妻见我先快。便追致上来(这时两拨距离也不过百米,我是怕他们酒后无德,狂言乱语。所以拉开距离)。说怕我也不胜酒力,上前挽了我的胳膊。我被立马吓到了(*^▽^)/★*☆,跺之不极,被挽了个结实。我更慌怕!快闪!还是被她把手给扣住了。无奈之下紧走几步,待脱得手出来。停于路边,待他们跟上来一起慢慢的回到家各自休息了。这事看似无奇?其中三味?非当事人不能体会。其一,我等客居友人家中,再好的兄弟也是有别,知恩知情,知性,知理。其二,恩义分明,朋友妻不可期!致明道义。各位看官且记!就算她心仪于我,甘心情愿于我?那也决对不行!我当时己冷汗倍出!其三。凡出客居之人且记!忽若是生非!就同我这当时,如被友人惑其他人看到?别人是怎一个看法?又是怎一个想法???我?虽非圣贤,也非神仙!也明白恩义,道义,是非要分明!男女授首不亲之理也要分清!好啦!终于一吐为快啦!各位怎么评价?品味?顺其自然了